受安徽省食安办委托,安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宿松县、潜山市2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进行了复审评价。根据《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(市、区)评价与管理办法》及复审评价方案要求,我办于2022年5月6日将复审情况向社会公示,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。现公示期已满,安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未收到相关问题意见,特此公告。
安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
2022年5月19日